我校召开台州学院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会议
(编辑:台州学院 日期:2016年04月30日 浏览: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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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2016年全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台州市财政局关于开展市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4月26日上午,我校在临海校区第二会议室召开台州学院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校长龚建立出席,副校长赵小明主持会议。
校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首先传达了有关文件精神,提出了初步的资产清查工作方案;与会相关部门领导进行了研讨交流,确定设立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备清查小组、不动产清查小组、图书清查小组、账务清理小组、资产处置技术鉴定小组等六个工作小组。
龚建立校长对我校资产清查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他强调,本次资产清查工作时间紧迫、任务艰巨,各部门要做到密切配合、各司其职、配足力量、责任到人;各二级学院须成立以设备分管院长为组长的资产清查小组,各职能部门须确定一名资产清查联系人,按照市财政局要求,在7月15日前全面完成资产清查各项工作任务。
校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首先传达了有关文件精神,提出了初步的资产清查工作方案;与会相关部门领导进行了研讨交流,确定设立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备清查小组、不动产清查小组、图书清查小组、账务清理小组、资产处置技术鉴定小组等六个工作小组。
龚建立校长对我校资产清查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他强调,本次资产清查工作时间紧迫、任务艰巨,各部门要做到密切配合、各司其职、配足力量、责任到人;各二级学院须成立以设备分管院长为组长的资产清查小组,各职能部门须确定一名资产清查联系人,按照市财政局要求,在7月15日前全面完成资产清查各项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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