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推荐2015-2016年度“三育人”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公示
(编辑:丽水学院 日期:2016年05月25日 浏览: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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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丽水学院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评选、推荐2015-2016年度“三育人”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丽学院党办〔2016〕16号)文件要求,在学校各基层工会推荐,校工会审核的基础上,经学校“三育人”工作领导小组评审,产生2015-2016年度“三育人”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建议名单,具体如下:
拟推荐丽水学院2015-2016年度“三育人”先进集体建议名单:
商学院 民族学院
拟推荐丽水学院2015-2016年度“三育人”先进个人建议名单(以姓氏笔画为序、下同):
刘青娥 吴育锋 应碧荷 陈光平 张虹霞
张银银 周云杰 徐 俊 蓝玉奎 潘巧明
拟推荐丽水市2015-2016年度“三育人”先进个人建议名单:
应碧荷 陈光平
拟推荐浙江省2015-2016年度“三育人”先进集体建议名单:
商学院
拟推荐浙江省2015-2016年度“三育人”先进个人建议名单:
刘青娥 潘巧明
公示时间为:2016年5月25日至2016年5月27日。在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学校有关部门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能借机诽谤诬告。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实名反映并望提供联系方式以便及时沟通。
公示联系处室和受理电话:校工会综合科(行政楼511室),电话:2271034,电子邮箱:zjlsxygh@163.com
工会
2016.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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