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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4-5月学校干部任免信息

(编辑:丽水学院 日期:2016年05月25日 浏览: 加入收藏 )

郭献进同志任丽水学院工会委员、主席;

朱志华同志任丽水学院工会委员、专职副主席;

叶选怡同志任丽水学院工会委员、兼职副主席;

余德华同志任党委统战部部长、机关党工委书记(兼);

李振亮同志任生态学院党委书记、副院长,免去其中共丽水学院委员会统战部部长、中共丽水学院机关工作委员会书记、中共丽水学院委员会组织部副部长职务;

陶  然同志任教师教育学院党委书记、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王伟杰同志任医学与健康学院党委书记(试用期一年);

季忠苑同志任中国青瓷学院党委书记(试用期一年)、副院长,免去其中共丽水学院工程与设计学院委员会副书记、纪委书记职务;

叶晓平同志任科研管理与地方合作处处长,免去其科研管理处处长、学科建设办公室主任职务;

吕耀平同志任学科建设与研究生管理处处长,免去其地方合作处处长、校友办公室主任职务;

彭  兵同志任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其民族学院副院长职务,免去其中共丽水学院民族学院委员会委员职务;

胡锋吉同志任教育督导与评估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教务处副处长(兼),免去其教师发展中心副主任职务;

王  峰同志任校友工作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院长办公室副主任(兼),免去其发展规划处、法规处副处长、中共丽水学院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廖  峰同志任华侨学院执行院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商学院副院长职务;

邱询旻同志任创业学院院长(试用期一年);

潘宇峰同志任党委办公室、院长办公室副主任、法规处副处长,免去其中共丽水学院民族学院委员会副书记、纪委书记职务;

雷  涛同志任党委组织部、统战部副部长、机关党工委副书记,免去其地方合作处副处长、校友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黄志民同志任创业学院副院长,免去其发展规划处副处长、院长办公室副主任、中共丽水学院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杨明华同志任人事处、人才处副处长,免去其生态学院副院长职务;

虞伟庚同志任教务处副处长、教师发展中心副主任,免去其教师教育学院副院长职务;

陈喜珍同志任学科建设与研究生管理处副处长,免去其科研管理处副处长、学科建设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柳亚平同志任人才处处长(兼);

陈  轶同志任创业学院副院长(兼);

潘巧明同志任创业学院副院长(兼);

李国志同志任商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朱  莉同志任继续教育学院、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李德胜同志任中国青瓷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陈光炬同志任院长办公室、发展规划处(合署)副主任、副处长(试用期一年);

朱宇阳同志任后勤管理处、国有资产管理处、招投标中心(合署)副处长、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张俊霞同志任工程与设计学院党委副书记(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工程与设计学院学生科科长职务;

李  鹏同志任民族学院党委副书记(试用期一年),免去其继续教育学院、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科科长职务;

同意胡助力同志辞去继续教育学院、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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