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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进大爱基地 学习先进典型

(编辑:台州学院 日期:2016年06月14日 浏览: 加入收藏 )


    近日,校团委多次组织学生走访我校两个“大爱台州”教育实践基地,学习英模人物事迹,促进学生道德实践养成。
    头陀敬老院是我校2013年建立的大爱台州教育实践基地,在今年母亲节来临之际,校志愿者协会组织青年志愿者到黄岩头陀镇敬老院慰问“浙江骄傲”——“最美妈妈”彭彩荷,给敬老院的孤寡老人带去问候,并实地体验彭妈妈的先进事迹。“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 ”是彭彩荷一生践行的道德标准。30多年来她先后将11名孤儿抚养成人、培养成才,现在又义务照顾敬老院里100多位老人的生活起居。志愿者们走近正能量人物,面对面学习先进模范精神。大家纷纷表示,彭彩荷的朴实善良、大爱无私,正是现代社会缺少的一种高尚品质,通过暑期社会实践跟在她身边学做人学做事,一定能净化心灵、提升境界。
    暑假临近,椒江校区校学生会组织学生干部为主体的暑期社会实践队拜访了“浙江骄傲人物”——“最美警察”阮林根警官。阮林根警官是台州市的优秀民警代表,他心系群众,扎根社区,爱岗敬业,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中创造出了不平凡的业绩。曾获“全国公安机关爱民模范”、“全国优秀人民警察”、“台州市优秀人民警察”、“全市公安基层基础工作优秀民警”、“台州市我最喜爱的十大人民警察”等荣誉称号。在他的大力支持下,我校于2013年与海门街道派出所共建大爱台州教育实践基地。学生干部们在阮警官的介绍带领下参观了公共安全教育中心,大爱台州教育实践基地以及预防犯罪中心,加强了日常生活中的的安全防盗知识与防范措施。阮警官多次展示随行工具箱中的“宝物”,大到简易报警器,小到钉子绳子,在他手里都是实用的防盗工具。实践队跟阮警官交流了暑期社会实践的准备情况,对即将要开展的以“防传销、防盗窃、防诈骗”为主题的暑期社会实践进行部署,他寄语同学,要通过本次暑期社会实践,让安全成为一种习惯,让习惯变得更加安全”。
    校团委一直坚持开展与台州市先进典型人物共建大爱台州教育实践基地活动,通过开展各种实践活动,组织青年大学生走近先进典型人物,让青年大学生真切感受先进典型人物的真实生活和精神境界,使实践基地成为宣传、弘扬和践行“最美精神”的示范平台,在大学生思想引领、素质提升的过程中发挥积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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