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2016级新生及专任教师中开展实验室安全知识考试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建立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长效机制,经研究,决定组织2016级新生及全校所有在岗需进入实验室工作的专任教师参加实验室安全知识考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考试对象
2016级新生;全校所有在岗需进入实验室工作的专任教师。
二、 考试组织
1.教务处负责实验室安全考试系统的建设、成绩管理等工作。
2.各二级学院、有关部门通知并组织2016级新生及全校所有在岗需进入实验室工作的专任教师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考试。
3.参加考试的人员须登陆丽水学院校园网官方网站,点击右下角的信息门户;添加应用(点击“我的应用”右侧的配置按钮);添加实验室安全考试应用,并按确定完成添加;进入我的应用,进入考试界面考试;进行考试。具体考试操作流程详见附件。
4.本次考试内容除通识、消防安全知识类之外,特殊专业(如化学类安全、医学生物类安全、机械建筑类安全、电气类安全、辐射类安全、网络安全、特种设备安全)还需进行相关专业的安全考试,由各二级学院自行组织安排。考试时间为90分钟,满分100分,90分及以上为合格通过。
5. 每位考生一共有3次考试机会,考试合格通过者,发给合格证书。请考试通过者及时打印合格证书,证书由各二级学院(部门)收齐后统一拿到教务处盖章。
三、考试方式、时段
考试采用上机考试的方式进行。
考试时段:2016年10月8日至2016年10月12日。
各二级学院、有关部门可以统一组织2016级新生及全校所有在岗需进入实验室工作的专任教师参加考试,也可以通知相关人员自行上网考试。
请各二级学院、有关部门做好考试通知和组织工作,实验室安全考试相关事宜请与叶丽君老师联系(联系电话:2271252)。
附件:丽水学院实验室安全考试操作流程
点击可下载或浏览该文件
教务处
2016年9月10日
下一篇::市委书记史济锡来我校看望教师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