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纪委召开2016年度第二次工作例会-浙海在线
(编辑:浙江海洋学院 日期:2016年10月10日 浏览: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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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8日,浙江海洋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召开2016年度第二次工作例会,校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裘愉萍主持会议并讲话,校纪委委员、二级纪委书记、机关党委、后勤党总支、离退休党总支书记参加会议,纪委办公室、监察室、审计处全体人员列席会议。
裘愉萍指出,要进一步落实好“两个责任”制度。一是提高认识,强化责任。要充分认识到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二是严于律己、率先垂范。纪检监察干部要树立良好形象,严于律己,自觉接受监督,自觉向道德高线看齐,善于利用多形式、多途径、多手段的监督,确保监督效果有效发挥。三是加强学习,提升素养。自觉加强党的政治理论学习,保持理论上的清醒,政治上的坚定,行动上的自觉。
会上,校纪委副书记、监察室主任杨晓平对《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做了逐条学习解读,结合学校反腐倡廉工作实际,就如何学习好、领会好、贯彻好《条例》与大家进行了交流,并总结了纪委办公室、监察室2016年上半年工作,布置了下半年任务。纪委办公室主任杨宁详细介绍了《浙江海洋大学廉政谈话暂行办法》、《浙江海洋大学纪检监察干部培训学习计划》,并现场征求大家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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