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高考政策调整 随迁子女不得两地同时报名
[摘要]和往年相比,福建今年的高考政策有部分调整,例如为了打击高考移民,随迁子女不能在两地同时报名参加高考。
台海网3月11日讯 据东南快报报道,省教育厅昨日消息,《关于做好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综合治理“高考(精品课)移民”工作的通知》等一系列和高考相关的配套文件出台。和往年相比,今年的高考政策有部分调整,例如为了打击高考移民,随迁子女不能在两地同时报名参加高考。
据了解,近几年,部分人员利用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当地高考政策,通过非正常学籍迁移、空挂学籍、违规落户、提供虚假学籍证明材料等手段在一些省份获取高考资格。这种“高考移民”投机行为通过不正当竞争挤占了有关省份考生正常的高校入学机会。因此,在今年对进城务工随迁人员子女异地高考政策进行了详细的界定,明确规定不得在“流入”和“流出”两地同时参加高考报名。对于既不符合流入地也不符合流出地报考条件的考生,由流入地协调流出地解决,原则上回流出地报考。
同时,在残疾人参加高考方面,往年只要求各级考试机构要为残疾人平等报名参加考试提供便利,今年则明确规定各级考试机构要按照《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暂行)》要求,为残疾人平等报名参加考试提供合理便利。这让残疾人平等参加高考的权益进一步完善。
今年的招生通知中还有一项新的规定是“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的在校生或已被高等学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不能报名参加高考,这其中,“或已被高等学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这项内容是新增的,住主要是为了防止某些在上一年已被高校录取,但因各种原因没有入学却保留入学资格学生报考。同时,《外侨居留证》作为高考报名资格被删除。
另外,招生通知还规定,填报结束前各级招办不得向高校提供考生成绩。这其实也是防止高校恶性抢生源的一个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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