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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教育厅宣布省级教育检查评选事项政策解读

时间:2017年09月07日 信息来源:不详 点击: 加入收藏 】【 字体:

近日,省教育厅宣布了2017年省级教育检查评选事项目录及省级教育检查评选事项清单,大幅减少了55项教育检查评选事项。政策法规处负责人就有关政策作解读。


一、为什么要大幅减少教育检查评选事项?

削减赞誉评选考查事项,是委厅进一步简政放权,减轻下层单位负担,营造恬静、清静校园的为民行动,也是贯彻落实省委省当局“最多跑一次”改革精神,深入推进管办评改革和高等教育领域“放管服”改革的有用行动。同时也是倒逼教育行政部门变化管理体例、变“效果管理”为“过程监管”、赓续提拔自身管理服务水平的必要。

年初,省教育厅对各处室、直属单位、学会协会的检查评选事项进行周全梳理,经反复研究,制定出台了《关于宣布2017年检查评选事项目录及省级教育检查评选事项清单的关照》。


二、清理前后,检查评选事项有了哪些转变?

清理前,省教育厅在实行的常规性各类检查评选事项共117项(其中机关68项,直属单位34项,学会、协会15项),其中赞誉项目51项、项目评审32项、教育评估19项、人才评价3项、检查事项12项。

清理后,检查评选事项取消14项、合并15项、转为常规性工作22项、不再联合发文2项、削减频次2项,共清理55项,占清理前总数的47%。2017年实施的检查评选事项为57项,其中机关30项、直属单位17项、学会协会10项,占清理前项目总数的48.7%。


三、如何理解项目清单和年度计划管理制度?

此次宣布的检查评选事项执行项目清单和年度计划管理制度。对于保留的以委厅名义实行的检查评选事项,以项目清单的体例发布。往后若有增减,每年年初经厅长办公会议审定后重新宣布。计划外的检查评选事项原则上不得实施。


四、如何规范直属单位和各类协会、学会的检查评选事项?

省教育厅直属单位和省级教育协会、学会实行的检查评选事项,原则上不以省教育厅或省教育厅办公室名义发文,也不在厅门户网站、办公体系宣布。各直属单位、协会、学会面向下层教育行政部门、高等黉舍实行的检查评选赞誉项目,事先须报省教育厅备案。


五、如何简化检查评选程序与环节?

经审定保留的各类检查评选赞誉事项,要简化程序、削减环节、精简材料、再造流程。凡是通过公开途径能够获得的材料和重复、类似事项的评选,原则上不再要求下层提供材料。省教育厅要求,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也要认真落实省委省当局要求,进一步做好本级教育行政部门评选检查项目的清理工作,并执行项目管理清单和年度计划清单制,切实减轻黉舍负担,为黉舍创造恬静的教育教学环境。



(作者:佚名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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