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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高校

省监察厅副厅长鲍秀英一行来校调研指导

时间:2016年05月08日 信息来源:台州学院 点击: 加入收藏 】【 字体:



    5月5日,浙江省监察厅副厅长鲍秀英、省纪委第三纪检监察室主任祝昌联一行来我校,专题调研指导高校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工作。省纪委派驻教育厅纪检组正处级纪检员韩慰萍、省纪委第三纪检监察室副处级纪检员赵路夷、台州市纪委副书记陈美萍等参加调研活动;校党委班子全体成员及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出席调研会。
    潘璋德书记代表学校党政对鲍秀英副厅长、祝昌联主任一行来校调研指导表示欢迎和感谢,具体汇报了校党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党委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等工作情况。他表示,校党委牢固树立“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不抓党风廉政建设是失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渎职”理念,把反腐倡廉工作纳入学校改革发展总体规划,融入学校各项中心工作任务。校纪委书记金先龙就近两年校纪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情况作了具体汇报,并客观分析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祝昌联主任就学校推动 “两个责任”落实方面提出具体要求。一要进一步强化党委主体责任意识,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作用,一级抓一级、层层传导压力;二要进一步强化纪委的本位意识,明确职责,落实“三转”,真正转到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上来;三要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四要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把握好五方面关系。调研会上,陈美萍副书记就高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抓什么、怎么抓、如何见实效,提出指导性意见。
    鲍秀英副厅长在听取工作汇报后,对学校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方面所做的工作,及校党委履行主体责任、纪委履行监督责任工作给予肯定,同时就高校面对党风廉政工作新常态,进一步加强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她强调,对党委主体责任要真理解,狠抓“两个责任”的落实,讲真话、真分析,细化深化相关规章制度,支持学校纪检工作。对纪委监督责任要真理解,加快实现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配齐配足干部,敢于监督,确保“两个责任”落实,保障校党委工作向前推进。要拉高标杆、补齐短板,严格整改、加强联动。要将整改工作上升为经验,建立长效机制;加强与各级纪委与审计部门的联动,充分运用好审计成果;要结合“两学一做”教育活动,深入推进学校党风廉政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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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编辑:台州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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