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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高校

关于开展2015-2016学年第2学期评教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6年06月13日 信息来源:丽水学院 点击: 加入收藏 】【 字体:

各二级学院:
   根据学校工作计划,决定于6月8至16日进行学生评教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对象
   2015-2016学年第2学期担任全日制本科、高职课堂教学的每一位任课教师(含外聘、兼职教师)及相应课程。
   二、评教要求
   1.各二级学院应组织全体学生认真学习《学生评教操作指南及注意事项》(见附件),引导学生正确行使自己的权利,客观、及时地完成网上学生评教工作。各二级学院应向学生说明评教成绩在本学期期末考试成绩出来之前不会向教师公布。
   2.学校将把评教作为进入选课系统以及网上查询本人成绩的前提条件,未完成评教的同学无法进行必修课选课,参加评教人数  不足班级总人数50﹪的班级(少于25人的班级应全部参加),该班同学将无法正常查询考试成绩。
   3.本次评教采取全校分散和地点自行安排的形式,评教系统在安排时间内开放。
   4.为了保证评教工作的顺利开展,请各二级学院实时掌握本单位评教进度,及时了解评教情况,督促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评教工作,过了相应时间段教务管理平台评教模块将自动关闭。
   三、评教准备
   1.请各二级学院教务科针对本学期的上课情况,务必认真核实本学期的教学任务,做到每位任课教师都有评教成绩,每位学生都能评教到任课教师本人。
   2.本学期无需参加评教的课程名称、课程代码、任课教师、班级等信息请在模拟评教前经所在二级学院主管领导审批盖章后,报教育督导与评估中心陈美萍老师处(行政楼216办公室)。
   3.模拟评教时间为6月8日至6月11日(正式评教时间为6月13-16日),为防止出现漏评和错评等问题的出现,各二级学院应于6月12日之前将需要处理的问题汇总,加盖学院印章后,统一交教育督导与评估中心陈美萍老师处(行政楼216室)。
   临近期末,请各二级学院抓紧做好同行评价工作。


   附件:学生评教操作指南及注意事项
 点击可下载或浏览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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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编辑:丽水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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