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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教育厅 浙江省财政厅 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间支行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浙江监管局关于完美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的若干意见

时间:2017年05月06日 信息来源:不详 点击: 加入收藏 】【 字体:

浙教发〔2016〕1号    ZJSP-04-2016-0001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财政局,人民银行,各银监分局、各监管办事处,各相干金融机构,各通俗高校,研究生培养单位:
    目前,我省通俗高校家庭经济困难门生资助政策系统已基本建立。作为高校门生资助政策系统的紧张组成部分,国家助学贷款经过多年探索和完美,渐渐形成了吻合我省省情和高校特点的发展模式,取得了明显成效,对确保高校家庭经济困难门生顺利完成学业发挥了紧张作用。为进一步提拔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实施结果,根据《教育部 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 银监会关于完美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的若干意见》(教财〔2015〕7号)和《关于调整完美国家助学贷款相干政策措施的关照》(财教〔2014〕180号)精神,现就完美国家助学贷款政策提出如下意见:
    一、完美贷款政策,切实减轻借款门生经济负担
    (一)门生在读期间利息悉数由财政补贴。国家助学贷款利率实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宣布的同档次基准利率,不上浮。借款门生在读期间的贷款利息由财政全额补贴。借款门生卒业后,在还款期内继承攻读学位的,可申请继承贴息。申请继承贴息应及时向经办银行提供书面证实,经经办银行确认,继承攻读学位期间发生的贷款利息,由原贴息财政部门继承全额贴息。借款门生在校期间因患病等缘故原由休学的,应向经办银行提供书面证实,休学期间的贷款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生源地助学贷款也同一调整为在校期间悉数由财政贴息。
    (二)贷款最长期限从10年延伸至20年。原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期限为学制加6年、最长不超过10年,生源地助学贷款期限一样平常不超过6年,同一调整为学制加13年、最长不超过20年。借款门生卒业或停止学业时,应与经办银行确认还款计划,还款期限按双方签署的合同实行。
    (三)还本宽限日从2年延伸至3年整。借款门生卒业昔时不再继承攻读学位的,与经办银行确认还款计划时,可选择使用还本宽限日。还本宽限日内借款门生只需付出利息,无需偿还贷款本金。还本宽限日由原来的2年延伸至3年整。还本宽限日从还款计划确认开始,计算至借款门生卒业后第36个月尾。在还款期内继承攻读学位的借款门生再读学位卒业后,仍可享受36个月的还本宽限日。
    (四)建立国家助学贷款还款救助机制。各高校要合理行使校内资助专项经费,建立国家助学贷款还款救助机制,用于救助分外困难的卒业借款门生。对于因病丧失劳动能力、家庭遭遇庞大天然灾难、家庭成员患有庞大疾病以及经济收入分外低的卒业借款门生,如确实无法按期偿还贷款,可向高校提出救助申请并提供相干书面证实,高校核实后,可启动救助机制为其代偿应还本息。
    (五)生源地助学贷款和校园地助学贷款每人每年的贷款额度同一调整为:全日制通俗本专科门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门生)不超过8000元,年度学费和留宿费标准总和低于8000元的,贷款额度可按学费和留宿费总额确定;全日制研究生不超过12000元,年度学费和留宿费标准总和低于12000元的,贷款额度可按学费和留宿费总额确定。生源地助学贷款的体例从原来既可采用名誉贷款体例、也可采用担保贷款体例,调整为同一采用名誉贷款体例。
    (六)简化门生贷款手续。各经办银行要简化贷款手续,不得要肄业生提供与贷款申请无关的材料。各经办银行应改动服务,简化流程,采取一次申请、分期发放贷款方法。借款门生继承攻读学位的,只需完成申请继承贴息的相干手续,可不再签署贷款展期协议。借款门生根据贷款合同提前还款的,经办银行按贷款现实期限计算利息,不得加收任何费用。
    二、健全运行机制,促进国家助学贷款持续健康发展
    (一)及时足额安排贴息及风险补偿金。各高校要在年度预算中足额安排答允担的风险补偿金。各县(市、区)级财政部门要足额安排答允担的国家助学贷款贴息和风险补偿金,确保资金按时足额到位。各县市财政部门从原来的按我省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风险补偿金比例50%调整为100%给予生源地助学贷款经办银行补偿。
    (二)完美国家助学贷款考核制度。各级金融监管部门对国家助学贷款营业监管时,综合考虑风险补偿金的缓释作用,对吻合相干政策要求的风险补偿金覆盖部分适用零风险权重,未覆盖部分采用75%的风险权重。各金融机构在对国家助学贷款营业进行内部监管时,应在知足监管要求的同时,充分考虑国家助学贷款营业和风险特性,正确计量资本和拨备要求。各经办银行对国家助学贷款营业要单立台账、单设科目、单独统计和考核。
    (三)积极开展诚信教育运动和征信宣传。各高校和教育局应增强门生名誉意识和诚信观念教育。各经办银行应按照《征信业管理条例》,严酷履行信息采集和上报责任。经办银行经借款门生书面授权使用借款门生的小我征信信息,无需再次告知借款门生;对没有按合同约定归还贷款的门生,经办银行应依法向小我征信体系报送借款门生的不良信息。
    (四)全日制通俗高校门生在统一学年内不得重复申请获得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名誉助学贷款,只能选择申请办理其中一种贷款。浙江省地方属通俗高校门生原则上在校园地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
    三、增强组织向导,赓续提拔国家助学贷款管理水平
    (一)增强经办机构和人员队伍建设。各县级当局要尽快成立专门的县级门生资助管理中间并确保正常运转,增强人员队伍建设并保障工资福利、职称评聘等方面待遇。各县市教育局要推动经办机构之间的联动机制,建立资助中间、高校和金融机构之间的合作平台,实现信息共享,促进协同配合,切实增强贷款管理工作。
    (二)加大国家资助政策宣传力度。我省《通俗高等黉舍招生计划》要周全、完备介绍高校门生资助政策,方便门生知晓国家资助政策。各县市教育局和通俗高中要大力开展高校资助政策宣传工作,多渠道介绍国家助学贷款、奖助学金等资助政策,免除家庭经济困难门生的后顾之忧。对于艰苦边远山区和农村家庭经济困难门生集中的区域,要组织专门人员,深入下层和农村经济困难家庭宣讲资助政策。在发挥传统媒体作用的同时,要充分运用网络时代新媒体传播渠道,创新宣传体例,加强宣传结果。
    四、其他事项
    (一)本意见自觉布之日起实施。
    (二)本意见所指的借款门生是指全日制通俗高等黉舍中家庭经济困难且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资助的本专科门生(含高职门生)、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门生。
    (三)此前下发的国家助学贷款的有关政策和规定继承实行。凡与本意见不同等的,以本意见为准。


浙江省教育厅  浙江省财政厅
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间支行  中国银监会浙江监管局
2016年1月5日

(作者:佚名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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