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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结束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对浙江省任务教育阶段门生学籍管理办法、浙江省全日制通俗高中门生学籍管理办法的关照

时间:2017年05月06日 信息来源:不详 点击: 加入收藏 】【 字体:

我厅根据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对我省2014年出台的《浙江省任务教育阶段门生学籍管理办法》和《浙江省通俗高中门生学籍管理办法》的合规性审查意见,结合我省现实进行修订。现将新修订的《浙江省任务教育阶段门生学籍管理办法》和《浙江省通俗高中门生学籍管理办法》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可以通过以下体例反馈意见。

1.电子邮件:184803229@qq.com

2.传真:0571-88008823

3.邮寄地址:杭州市文晖路321号省教育厅基教处(邮编:310014)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6年10月10日。

 

附件:1. 浙江省任务教育阶段门生学籍管理办法

2. 浙江省全日制通俗高中门生学籍管理办法

 

 

浙江省教育厅

2016年9月21日

 


(作者:佚名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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