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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第十三届宋庆龄奖学金评比工作的关照

时间:2017年10月20日 信息来源:不详 点击: 加入收藏 】【 字体:

浙教办函〔2017〕245号

各设区市教育局:

宋庆龄奖学金是面向任务教育阶段中小门生设立的国家级奖学金,旨在弘扬宋庆龄爱国主义精神,树立良好少年儿童榜样。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第十三届宋庆龄奖学金评比工作的关照》(教基厅函〔2017〕36号),提出以下要求:

一、认真做好确定候选人工作。本届宋庆龄奖学金评比范围为任务教育段小学四年级至初中三年级在校门生。各地要按照评比条件保举门生中的先辈典型,并以组织保举工作为契机,指导门生发现、学习身边榜样,激励门生从小立志向、有梦想,爱学习、爱劳动,爱党爱国爱人民,加强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德智体美周全发展。确定人选后按要求做好公示,保证公正公平公开。

二、本届宋庆龄奖学金浙江省获奖名额为44人,按“小学初中段名额各半、并与各地门生比例大体相称”的要求进行分配(详细名额见附件2)。各地在保举中要细致向农村和边远地区倾斜。往届宋庆龄奖学金获得者不再当选本届候选人。

三、请各市在11月尾前将第十三届宋庆龄奖学金申报表(详见附件1的附表2)和第十三届宋庆龄奖学金各地申报名单汇总表(详见附件1的附表3)的纸质材料和电子版报省教育厅基教处,联系人:朱丹,电话:0571―88008839,电子邮箱:151775480@qq.com。


附件: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第十三届宋庆龄奖学金评比工作的关照

  2.第十三届宋庆龄奖学金获奖名额分配表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7年10月16日



(作者:佚名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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